滬府發(fā)〔2003〕45號(hào)
各區(qū)、縣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委、辦、局: 市人民政府決定: 免去姜光裕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協(xié)作辦公室主任職務(wù)。 特此通知。
二○○三年七月一日